“有恒产者有恒心”——这句流传千年的话写进中央文件,为广大创新主体投资创业吃下了“定心丸”。
完善产权保护制度,依法保护知识产权,这是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庄严承诺。2016年11月4日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》印发,明确要探索建立“归属清晰、权责明确、保护严格、流转顺畅”的现代产权体系。其中,将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”作为重要任务加以部署,明确“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、债权、股权,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”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。2017年7月17日,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,进一步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强调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。
“总书记的重要指示,是新时期我国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、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重要行动纲领。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汉东表示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,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环境,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创新发展。与此同时,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实现了从理念、思路到机制的全面升级。
——大力推行“严保护”。出台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,率先在专利领域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,加大行政执法力度,提高侵权违法成本,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。通过专利法修改,推动提高侵权赔偿上限,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,从根本上解决专利维权过程中存在的举证难、周期长、成本高、赔偿低、效果差等问题。
——统筹协调“大保护”。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,综合运用审查授权、行政执法、司法裁判、仲裁调解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等各种保护渠道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机制,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“优势互补、有机衔接”的工作模式,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。
——精准发力“快保护”。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,努力实现快速审查、快速确权、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,降低维权成本,缩短维权周期,提高维权效果。截至目前,全国已建立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。
——一视同仁“同保护”。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工作,助力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。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进行同等保护,让所有的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5年来,全国仅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就累计达到了14.1万件,是前5年的近8.5倍;29个省(区、市)开通“12330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热线,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覆盖16个省(区、市);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.69分提升到2016年的72.38分,反映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充分认可。
“我们看到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信心。我非常赞赏中国政府为外国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,吸引更多像高通公司这样的外资企业在中国继续投资,继续发展。”2017年4月20日,美国高通公司高级副总裁马克·斯奈德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表示。(知识产权报 记者 王宇)
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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